“感谢永泰法院,感谢许法官和郑法官,你们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呀!近日,申请执行人何某某来到永泰法院清凉法庭和院机关,先后将写着“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两面锦旗送到诉讼阶段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手上。
公正审判扶正义 司法服务解民忧
2015年9月,张某向邻居何某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据,约定“月利率0.25分%”,但未约定借款期限。2019年9月3日,张某又向何某某借款75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至2019年9月20日止,未约定利息,并出具了借条。2019年10月10日,何某某向永泰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还款付息。
案件审理中,张某主张何某某提供的2015年9月的借据系伪造,并申请对借据中所有手写的内容进行笔迹鉴定、对指印进行指印鉴定。经依法委托鉴定,该借据中手写内容笔迹与所提供的样本笔迹出自同一人,张某签名笔迹处的指印与张某右手大拇指样本的指印为同一人指印所按捺形成。此外,双方对利息约定产生争议,何某某主张系月利率2.5%,借据中所写乃笔误,并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张某从2015年10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基本上按月向何某某转账还款2500元;张某则主张利息约定为月利率0.25%,其每月还款金额为本金2250元+利息250元,但未提供相应证据。
法官根据本案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张某在诉讼活动中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双方的关系、民间借贷一般交易习惯等,认定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依法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向何某某偿还借款10.75万元及利息。
多次执行终有果 全心为民办实事
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逾期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何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仍不履行义务。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马上作出裁定查封该套房产,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并多次上门向其送达执行文书,督促还清欠款。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还款,希望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但依然无果,法院遂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到法院签收相关拍卖材料。被执行人到法院执行局后,执行法官要求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以确保后续执行过程能够有效送达,并再次耐心作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让其权衡利弊。
在法院即将挂网拍卖被执行人房产之际,被执行人主动将款项缴纳至法院执行账户。执行法官当即将款项发放至申请执行人何某某银行账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锦旗虽轻,情意浓浓。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永泰法院注重学习教育环节成果转化,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力争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认认真真执行每一项案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