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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为民亮“绿灯” 点滴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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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晓霞 薛龙  发布时间:2021-04-03 10:25:19 打印 字号: | |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永泰法院始终秉承法治春风化雨的为民情怀,兼顾法理和情理,在重拳打击失信行为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人性化执行,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不仅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亮确认账户“绿灯”,收取案款畅通无阻

 为改变以往案款发放“一款一手续”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情况,永泰法院推出“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前置程序,统一由申请执行人在立案时填写《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一次性书面确认、执行全流程有效”让执行案款发放更便民、更高效。小小的改变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在家就能领到执行款”。

亮网拍呈批“绿灯”,财产处置用时压缩最短

 为加快财产处置变现速度,切实提高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永泰法院探索推出“司法网拍一次性呈批机制”。由承办法官提前规划,一次性呈批一拍、二拍和变卖流程,流拍后由承办法官确认无误,3个工作日即启动下一轮拍卖,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加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亮善意执行“绿灯”,二十余年积怨终得化解

 1997年4月,永泰县城关地区受冰雹袭击,黄某家房屋受损。次日,黄某委托其弟向余某购买瓦片1万片。使用时发现瓦片质量不合格引发纠纷,黄某遂向永泰法院起诉。同年6月,原告黄某和被告余某在永泰法院法官调解下达成协议,余某退还黄某瓦片款1900元,并赔偿损失100元,黄某退还余某瓦片1万片,由余某自行负责运回。但嗣后两人均未按调解协议履行,黄某向永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时被执行人余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2021年,该案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余某银行账户内有3万元,便立刻采取冻结措施。考虑到双方积怨颇深,直接扣划银行账户存款只能“案结”,不能“事了”。为彻底化解多年积怨,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解开双方心结,耐心释明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法律义务,自行将案款汇至法院账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永泰法院始终以追赶跨越一流法院为奋斗目标,以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为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工作动力,用改革创新点燃便民引擎,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