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永泰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政治文化为引领,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融合司法文明、党建文化、廉政建设等元素,通过设立“六室两廊一厅”(院史室、荣誉室、党建活动室、工青妇活动室、文化活动室、道德讲堂室、法律文化长廊、党建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展厅)等,打造“法风廉韵”法院廉政文化品牌项目。
强化组织领导功能,构筑廉政文化坚强后盾
完善领导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永泰法院文化建设规划》,党组书记、院长挂帅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部门和个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在全院上下建立分工有序、上下合力的廉政建设联动机制,运行廉政文化联席会议制度,半年一分析,全年一总结,从上至下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共同参与。加强日常考核。将廉政文化建设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实行半年一次检查考评、日常绩效管理考核,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传递廉政文化清风之声
党建“育人”砥砺初心。以“红领党建”品牌为引领,推行“党建+廉政文化”机制,开展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直播间廉政教育课”、廉政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带动廉政文化建设作用,筑牢干警为民公正司法初心。党建“化人”润物无声。利用县域红色资源开展红色教育,设置红色书架、廉政书架,向干警发放各类宣教书籍,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员政治生活馆,观看先进典型宣传片,默读手抄廉政纪律条规,鼓励干警见贤思齐。党建“动人”警钟长鸣。落实廉政“周例会”、队伍状况“月分析”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集中教育月、廉政学习周等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
深化司法文明研修,激发廉政文化建设活力
深化道德实践。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廉政文化和道德文化融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伟大建党精神教育,设立道德讲堂文化墙,开设主题道德讲堂。强化志愿服务。与基层党组织共建党建联盟,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普法宣廉”志愿服务行动,倡导绿色生活、廉洁过节,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比阔斗富。培育廉洁家风。开展“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活动,邀请干警家属书写助廉家书、参加“法院开放日”、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文化展厅等,向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倡议书,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廉政文化行稳致远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建院”方针,先后修订出台党组议事规则、车辆管理使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禁酒令等多项制度,从源头上做好廉政风险管控。创新内部制约。突出岗位监督。制定《关于排查廉政风险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实施方案》,成立审执督导领导小组,加强院庭长对“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开展岗前承诺、任职申报、岗哨监督,构建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监督模式,实现监督“全覆盖”。强化外部监督。畅通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和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大力推行廉政监督卡、廉政承诺卡等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委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见证、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永泰法院始终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法院工作的一条红线,努力把廉政文化建设转化为推动队伍建设、司法文明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文化渗透增强干警对廉洁司法的内心认同,培塑富有永泰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推动法院队伍形象大大提升。
廉政文化建设显成效。永泰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福州市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工程品牌点,新华网、福建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1+3+N’模式强化执行监督”在省委《八闽快讯》刊登。
司法文明之花结硕果。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被授予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十四届(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福建省第八届(2015-2017年度)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示范点,连续两届荣获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审执工作创佳绩。坚持以文化育人、以文化正心,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激发干警向上向善和干事创业激情。全院立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服务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域社会治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等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1-8月,审执结案件4902件,审执结率85.18%,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