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泰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推进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坚持专业建设,紧跟形势、与时俱进。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要求,致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挂牌成立“永泰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通过整合审判力量,择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能力强且擅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少年审判团队”,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执行案件,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全力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坚持宽严相济,以教为主、以罚济之。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理念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始终,综合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悔罪态度等因素,准确定罪量刑。对符合适用非监禁刑的、情节轻微、初犯、偶犯以及认罪悔罪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社会危险性较大、适用监禁刑有助于教育、矫治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促其真正悔罪服判并最终重返社会。依法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弥补未成年被告人诉讼能力不足问题,帮助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并对其犯罪案件档案全部设置封存标志,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隐私。
坚持惩防双管,部门联动、筑牢防线。注重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多种身份犯罪、多种类型犯罪。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重判处强奸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案件。推进“一站式询问”工作办法落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提前介入参与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及时推动案件办理,打牢案件法律和证据基础,提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主动延伸审判服务,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与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开展座谈会、联合调研、案后回访等活动,推动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未成年罪犯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等工作落实。
坚持保护优先,尊重意愿、保障权益。坚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聚焦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条款,依法妥善审理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同居关系抚养权纠纷等案件,妥善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生活的原则,充分尊重有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意见,合理判定抚养权归属。做好判后延伸,密切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法保障探视权、抚养费等权益,高效执行抚养费纠纷案件,降低离婚案件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程度。积极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家庭暴力对青少年造成的伤害。
坚持延伸职能,净化环境、法护成长。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法治宣传联络员,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到学校上专题法治课、开展“法护成长”“庆六一 学党史 办实事”大宣讲、防范“套路贷”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在学校设点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安全常识问答、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青少年普法和维权教育,提高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编发“法护成长”主题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永泰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构建联动机制,强化宣传力度,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