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结合涉金融、民生案件“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11月16日上午,永泰法院开展“司法+保险”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20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7万元、保险救助金16.54万元。活动由党组书记、代院长池奇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钢,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庆宗到会指导,共同为10名到场的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福建电视台“帮帮团”、福州电视台“法眼”、县电视台等媒体全程见证。
近年来,永泰法院充分认识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主线,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完善救助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不断深化“法院+保险”战略合作。2019年来,为54名确有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59.78万元,为58名确有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申请保险救助金84.94万元,用司法服务努力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下一步,永泰法院将继续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在县委政法委指导下,主动关怀,依法深入开展“司法+保险”救助,用真心真情不断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同时,也将以“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最大程度地实现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