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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祭祀需谨慎  莫变清明“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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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冰琳  发布时间:2022-04-02 19:10:09 打印 字号: | |

清明前后拜祭祖先是中华民族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但是每年因为扫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

林某某在永泰县某村山场扫墓,使用打火机烧纸钱时,燃烧的纸钱被风吹到墓地上方引燃芦苇丛,因风势较大,火苗迅速向墓地外蔓延。林某某随即使用锄头进行扑火,但仍然无法控制火势,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该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65.7535亩,其中林地面积936.68亩,直接经济损失224428.67元。

永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森林法,擅自野外用火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965.7535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林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支付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378601.46元、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人民币463184.26元。

法官提醒:春季气候干燥,风力强劲,烧纸、焚香等祭祀活动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广大群众要提高意识,树立安全、绿色、文明祭扫理念,避免聚集性祭祀,多采用居家祭扫、网络祭扫、敬献鲜花等方式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