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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新貌、抓实干,小法庭服务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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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雅瑜  发布时间:2022-08-09 21:05:21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任职期间,曾评价永泰县“藏在深山人未识,撩开面纱惊八闽”,永泰县人民法院就扎根在这片备受赞誉的奇山秀水之中,播撒司法阳光,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捍卫正义,守护一方。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为进一步夯实人民法庭根基,擦亮司法为民底色,2021年8月25日,永泰法院嵩口、大洋两个人民法庭新审判办公楼正式启用,是福州唯一一家三年内全部完成新法庭建设搬迁的基层法院,法治之花在基层更美绽放。

新面貌,助力乡村振兴有担当

坚持强基导向,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因地制宜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

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清凉人民法庭立足青年文明号,围绕保障“三农”工作,依法妥善化解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案件。围绕大樟溪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走访白云乡凤际村国家水利项目,调解涉抽水蓄能电站纠纷。通过巡回审判、案后回访、“点单式”普法等形式,深入推进“司法六进”。

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文明进步。打造“三创三促三度”党建工作模式,以志愿者服务队、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为主体,选派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红色服务”。

新动能,融入基层治理有作为

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牵引,强化与当地乡镇村居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促进纠纷源头化解。2021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共调解、撤诉案件1044件,调撤率41.74%。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大洋人民法庭法官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主动联系案涉工程的见证人汪某某,并邀请“外援团”大洋镇司法所所长、自然资源所所长和康乐村两委干部,在村委会就地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化解该案矛盾。

“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唤回了更多‘村里人’,他们有威望、通法理、明乡情,我们正在积极探索乡贤‘外援’参与纠纷调解的机制。”大洋法庭杨洁庭长表示将始终把非诉机制挺在前面,深度挖掘大洋镇宗祠文化下乡贤参与解纷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的重大潜能,分析研判辖区建筑行业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增长态势,综合施策、公正审判,着力打造司法维护建筑行业健康运行权益第一平台。

新征程,创新生态司法有成效

围绕永泰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以嵩口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立足辖区资源禀赋,打造升级点更亮、线更明、面更广的“生态司法+”3.0版精品线路,服务保障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在嵩口镇挂牌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2019年以来,诉前化解涉及古庄寨保护的违建、合同、继承等纠纷13起。联合生态庭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和司法保护长廊,推广古树名木认养机制和责任法官制度。扎实水生态司法保护,在大樟溪沿岸设置多处“水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定期开展水质取样检测、巡河巡护,落实“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做足大樟溪流域水生态文章。

下一步,永泰法院将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原则,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为支点,聚焦审执主业,把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落实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