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购买理财产品养老诈骗案件。
2017年来,被告人吴某某在永泰县某金融机构工作期间,因多次接待到营业厅办理业务的同村人被害人陈阿婆等人,并通过帮助其办理业务而取得被害人信任。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间,被告人吴某某以帮助其完成工作业绩、养老理财产品收益高为由向被害人推荐购买一款理财产品。因被害人不会操作手机,被告人吴某某以帮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由,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将被害人银行账户中的款项转至其指定账户,并向被害人陈阿婆等人提供个人理财业务申请表、银行卡开户手续材料,虚构被害人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被告人吴某某采用上述方法先后诈骗三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2.7万元,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其中被害人陈阿婆年近古稀,被诈骗金额为14.2万元。由于理财产品到期后迟迟拿不到投资钱款,被害人相继前往被告人吴某某所在机构查询核实才发现被骗,随后,三名被害人在家人的带领下先后报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三名被害人被诈骗款项系其一辈子辛苦积蓄的养老钱,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承办人向被告人吴某某家属释法明理,多番协调积极退出违法所得。截止庭审当日,被告人已退赔三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5.45万元,并与三名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永泰开庭审理的首起涉养老诈骗案件。从案件立案到开庭审理不到半个月时间,永泰法院坚持快立快审、追赃挽损,充分体现了精准打击、强力整治养老诈骗的决心,彰显了守护好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财产安全的担当。
下一步,永泰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抓紧抓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抓细抓常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为营造更安全、更舒心的养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法官提醒:广大中老年人要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升防诈防骗能力,在办理投资理财等业务时,不轻信熟人代办“高收益”等承诺,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当前、当地的相关政策,使用正当方式购买金融机构挂牌的投资理财产品,管好“钱袋子”,守住“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