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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三三”赋能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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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金枝 陈明  发布时间:2022-09-19 20:09:15 打印 字号: | |

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设立于1956年6月,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嵩口古镇。近年来,嵩口法庭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以打造“红色传承、绿色司法、金色古厝”三大品牌为抓手,围绕诉源治理、生态保护、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先后被授予“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入选全省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一、“三联”应民需,维护和谐稳定    

一是注重双线联通,服务高效便民。建成新审判办公大楼,全面升级软硬件配备,依托智慧法院平台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远程开庭、线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指尖诉讼”司法便利。二是深化多元联调,实现源头解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引入“老党员+乡贤评理”模式,构建陪审员、调解员、网格员、律师、乡贤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格局,充分发挥法庭第一平台作用。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助推综合治理。拓宽诉非联动分中心功能,实现与县域21家单位、5个乡镇联动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格局。创新“近邻党建+诉源治理”新模式,建立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村)微信群”,分片负责辖区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二、“三色”助发展,绘就多彩画卷

一是赓续“红色基因”,激发党建活力。坚持红色引领,依托全省仅存保护完好的嵩口法庭旧址,推动建设“新时代人民法庭法治初心馆”。设立“党员先锋岗”,搭建流动“党员服务平台”,开展巡回办案、上门立案、疫情防控等“红色服务”。二是推动“绿色发展”,打造宜居家园。立足辖区资源禀赋,联合生态庭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点和司法保护长廊,推广古树名木认养机制和责任法官制度。扎实水生态司法保护,设置“水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落实“水环境质量综合保险”,做足水生态文章。三是守护“金色希望”,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辖区新兴产业,关注新型法律问题,答疑解惑。聚焦重大项目建设,主动对接辖区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涉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难题,推动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三、“三聚”赋动能,传承嵩口古韵

一是聚合审判力量,护航全域旅游。立足嵩口古镇文旅特色,在嵩口镇挂牌设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国内首个“古村落古庄寨复兴司法保护基地”,为古庄寨保护的违建、合同、继承等纠纷调处开通“绿色通道”。二是聚势协同发力,构筑司法屏障。不断加强与永泰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中心、村保办、党委政府的衔接配合,开展联动服务、座谈研讨、实地调研等古庄寨保护协作共治活动。延伸拓展,邀请18家古庄寨理事长见证司法保护古庄寨文化行动,构筑起永泰古村落古庄寨法治保护的坚实屏障。三是聚力精准普法,厚植法治乡风。赓续传承“永禁溺女”碑石等法治文化精髓,探索“赶圩普法处纠”工作法,利用嵩口古镇赶圩日民俗,加强涉古镇旅游、文物保护、平安建设法治宣传。针对法庭辖区地域广阔特点,推行“移动办案”,设立5个巡回办案点,践行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扎根沃土,传承精神。下一步,嵩口法庭将继续以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为支点,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实践,大胆创新,紧扣基层治理、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的新任务新要求,再出实招、再下实功、再见实效,以“小”法庭释放“大”情怀,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以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共绘乡村振兴新画卷。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