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品牌 > 生态司法
福州中院、永泰法院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行动
分享到:
作者:李冰琳 陈明  发布时间:2023-06-06 11:30:22 打印 字号: | |

为加大对藤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动员全社会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6月5日,福州中院、永泰法院在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行动。福建高院生态庭副庭长郑唯,福州中院生态庭庭长林樑,永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柯江,永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池奇波,福州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规划发展中心陈凤娇,永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义文,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村民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永泰法院池奇波院长介绍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做法;福州中院生态庭林樑庭长介绍全市法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典型经验;永泰县柯江副县长介绍永泰在资源保护、植被恢复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表示福州两级法院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行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积极行动和有益探索,将为藤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更加严密的法治保障。

福州中院、永泰法院与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署《关于构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协调,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建立涉生物多样性案件联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巡回审判,以及司法保护工作、联合宣传发布等机制,逐步构建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下联动、司法协作新格局。

与会领导共同为“藤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联络点”揭牌。该联络点的设立将充分发挥福州两级法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惩戒、预防中的功能作用,依法保护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共同走进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宣教馆,参观动植物标本,了解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感受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特色。

活动当天,永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永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协舟通报2020年以来永泰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情况。随后,在永泰县林业局的带领下,福州两级法院干警共同巡护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进一步了解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

下一步,福州两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持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主动探索实践,依托藤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联络点,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打造全方位、深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用规则守护永泰天然“氧吧”,继续为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