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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打出手“凉”了兄妹情 温情调解“暖”了邻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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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海燕  发布时间:2023-07-05 20:39:27 打印 字号: | |

几句口角之争,一时冲动动手,让原是堂兄妹的邻居,成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对立方……

近日,永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赔偿,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邻里多年积怨终爆发“兄妹大战”致轻伤

被告人黄某甲与被害人黄某乙系堂兄妹,也是邻居,多年来两家因修路、饮水等问题积怨颇深,双方互不往来。2022年6月的一天,被害人黄某乙因怀疑其家中的电视信号线路遭被告人黄某甲破坏,遂在其家中辱骂被告人,恰巧被路过的黄某甲听到,二人便在黄某乙家中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双方互相谩骂并相互投掷石块、砖块及凳椅。其间,被告人投掷的砖块砸中被害人的头部,造成被害人右额部头皮裂伤。经鉴定,被害人额头部位所受的损伤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甲向公安机关投案。

多番介入助和谐稳定,能动调解挽亲情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详细地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以及有关证人,逐渐掌握了各方的心结所在,并了解到该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曾多次介入调解均未果。被害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被告人家属则提出其家境困难,最多只能赔偿3万元,两位老人各执一词,态度坚决且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如果仅对黄某甲判处刑罚简单结案,邻里之间的积怨非但无法化解,还可能埋下激化矛盾的隐患,案结事难了,只有从根源入手将双方心里的疙瘩解开,将出现裂痕的感情加以修复,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就民事部分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原被告双方文化水平较低,为顺利推动案件进展,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遂从双方子女入手,通过“背靠背”、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本着把矛盾化解,将亲情升温的原则,从解决根本矛盾出发,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以通俗易懂的事例向当事人说明邻里和谐相处对于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后果,充分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消除双方对立情绪。

对被告人一方说:充分释明被告人因一时冲动给被害人造成伤害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其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告知被告人家属最好的方法是能把民事赔偿部分调解,积极赔偿争取对方谅解,以减轻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缓和矛盾,也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

对被害人一方说:向被害人家属说明两家既是远亲、又是近邻,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被告人身体不好腿脚不便,且被害人在本案中对矛盾的激化存在过错,希望能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此外,向其释明诉讼请求中,部分诉求于法无据或者赔偿标准过高,逐渐缩小双方心理上的期望值。

最后,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多轮调解、多次劝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黄某甲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黄某乙各项损失共计42000元,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至此,双方冰释前嫌,该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虽是众多刑事案件中的一件小案,却是永泰法院坚守“为人民司法”办案初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泰法院不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秉持“法、理、情”相融合的调解基调,抓住每一个可调可控的机会,从各个方向靶向治疗当事人心结,依法开展刑事调解工作,坚持“小案”精心办,用身边的“小案”传播法治理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能够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还影响着社会的文明与和谐。邻里纠纷、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法官在此提醒,邻里之间,应守望相助,遇事保持冷静,发生摩擦请理性协商,切莫因一时冲动,最终伤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