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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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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态庭  发布时间:2023-12-05 09:30:16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

公  

  罪犯廖庆慧,男,1974年10月27日出生于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70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5197410270316,汉族,初中文化,误工,住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170号。

2023年10月31日本院以抢夺罪,判处罪犯廖庆慧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3年11月24日永泰县看守所将罪犯廖庆慧送至福清监狱,福清监狱在检查后作出暂缓收监决定。2023年12月1日,永泰县看守所委托永泰县总医院对罪犯廖庆慧进行病情诊断,经永泰县总医院诊断,罪犯廖庆慧患有:1.主动脉瓣、二尖瓣机械瓣置换及三尖瓣形成术后,心防颤动、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II级;2.二型糖尿病;3.脑梗死后遗症;4.双肺结节,并出具《罪犯病情诊断报告》。永泰县看守所于2023年12月4日以罪犯廖庆慧病情严重,不适宜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向本院提请对罪犯廖庆慧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3年12月4日立案。

对罪犯廖庆慧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本院正在审查阶段。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91)24858272、24879361

联系人:鄢法官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