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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永泰法院获评第一届“福州市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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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金枝 吴华  发布时间:2024-02-20 08:02: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印发《关于授予市纪委监委等单位“福州市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称号的通知》,永泰法院被授予第一届“福州市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永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抓手,全面推进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的模范机关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铸魂”,打造“对党忠诚型”模范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创新“五式联学”模式,“一把手”、院领导、支部书记以上率下上党课领学40场。组建6支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创办“漫读·思享”论坛,开展集中学习22期。开展“循足迹、悟思想、铸忠魂、担使命”活动,依托特色载体现场教学3场。

坚持组织建设“夯基”,打造“担当实干型”模范机关。健全以党组、党总支、各支部、党员四级联动抓党建工作体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党总支委员挂点联系各支部工作机制。建设集党建活动、办公阅读、文明研修为一体的“党建+”融合文化阵地,被授予市直机关第八批“优秀党员活动场所”。落实“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红领党建”“青年先锋”“党建+N”等“微创新”品牌,打造“三创三促三度”党建工作模式,获福州法院党建理论与司法实践融合论坛三等奖,“法风廉韵”被授予县直机关党组织优秀党建品牌。

坚持融合发展“聚力”,打造“服务先锋型”模范机关。深耕审执主责主业,选优党员干警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诉源减量工程、服务保障民生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司法保护等方面走前头、做表率,审判质效始终位居全省、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打造“一体两翼”诉源解纷格局,设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落实涉民生审判、执行案件“三优先”原则,办好民生小案。发挥品牌优势,延伸拓展“司法+保险”外延,加强古树名木、古庄寨、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三茶”融合发展等司法保护。推动落实“有信必复”,每月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活动。

坚持清正廉洁“固本”,打造“作风优良型”模范机关。落实省委“三提三效”行动部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聘任8名人民法院监督员。创新“五廉”青年廉政教育模式,落实新人“五个一”主题教育,推出“法院兴廉+家庭助廉+干警践廉”清廉套餐,开展系列活动40余场。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审务督察及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1+X”监督检查317场。

坚持队伍管理“塑形”,打造“能力过硬型”模范机关。拓展方式,丰富形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随时学的学习教育体系。实施“青年展翼”人才培养工程,实行每月“点题+点将”培训,青年教育工作成效被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引导干警在一线创新创造,提出“一庭一品”新理念,推出“你好,体验官”“点单普法”等特色司法品牌。实行干部“墩苗”机制,选派青年干警到法庭一线、接访窗口等锻练,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下一步,永泰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队伍管理,做实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以党的建设引领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蔡雅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