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杨再赢(曾用名杨秋),男,1988年8月12日出生于湖南省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团结镇永丰村十组,公民身份号码433124198808124010,苗族,初中文化,务工,住湖南省湘西土家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吉垌坪社区耐子堡组。
2024年6月7日本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罪犯杨再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24年6月18日罪犯杨再赢以患有肾病综合征、IgA肾病、肾功能不全等严重疾病,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4年6月19日立案。2024年6月21日本院委托永泰县总医院对罪犯杨再赢进行病情诊断。2024年7月2日永泰县总医院出具《罪犯病情诊断报告》:1.IgA肾病;2.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对罪犯杨再赢是否准予监外执行,本院正在审查阶段。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三天,公示期满本院将依法作出决定。
联系电话:(0591)24858272、24879361
联系人:鄢法官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