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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14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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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龙、林诺雁  发布时间:2024-08-02 18:22:2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回应群众司法期盼,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见质见效,8月1日,永泰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为涉及抚养费、逾期交房违约金、婚约财产等纠纷的20余名申请执行人发放148.08万元执行案款,全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活动现场,永泰法院执行局局长林茂椿介绍本次集中发放案款金额及执行案件情况,并感谢群众对永泰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执行法官认真落实永泰法院执行便民“五个一”工作机制,仔细核对领款人身份信息,指导领款人准确填写领款材料,规范执行放款程序,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6位申请执行人代表现场领取案款现金34.83万元。

永泰法院始终坚持从法、理、情切入,善意执行涉民生执行案件,不断强化对被执行人教育和督促,把提高执法力度和增加执法温度相融合。

案例一:2024年7月10日,永泰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林某某与被执行人林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林某某请求法院执行林某支付婚生子抚养费、补偿款等共计25300元,并执行林某配合办理婚后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双方之间矛盾较大,永泰法院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在征询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关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流程后,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思路,采取分别传唤当事人到庭的方式开展释法工作,成功疏通当事人心结,最终被执行人林某主动履行了支付款项25300元的义务,双方就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达成一致意见,自行前往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案例二:2024年7月,申请执行人永泰县某小吃店经营者黄某向永泰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杭州某公司拖欠小吃店餐食费用数额较大,且经多次催讨,被执行人仍未支付,导致小吃店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难以为继,请求尽快将拖欠货款执行到位。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经营困境,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到庭调查调解,最终双方就货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免除货款违约金,被执行人于7月23日支付了全部货款83858元,解决了经营者燃眉之急。

同日,为持续发挥“永泰县根治欠薪联动工作室”作用,落实“法院执行+劳动维权”联动机制,服务保障民生民益,永泰法院联合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薪行动”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发放民法典、劳动法等宣传材料,充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源头预防重要作用,推动住建领域劳动薪酬纠纷的“诉源+执源”双治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执行工作系民生。下一步,永泰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执源治理,加大执行力度,深化能动执行,推进交叉执行,用务实之举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管用之策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精准发力一体提升执行质量、效率、效果。


 

责任编辑:杨筑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