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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执护企 以法安商——永泰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涉企集中执行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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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龙 温加盛 郑光荣 林诺雁  发布时间:2024-10-12 10:33:10 打印 字号: | |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做实惠企安商行动,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永泰法院聚力落实福州中院惠企安商13条措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涉企集中执行周行动,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惩失信、树诚信,高效妥善化解了一批涉企执行案件。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干警30余人次,执结涉企案件13件,腾退、挂拍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厂房、土地24000余平方米,拘传13人,执行到位400余万元。

释法明理,主动履行显诚信

2024年8月7日,永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A公司依据生效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李某偿还借款本金213万余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经线上线下查控,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名下银行存款较少,不足以全额支付欠款,但其名下有一处位于城区的房产具有一定价值,于是第一时间查封了该房产。执行法官顺着这条财产线索,入户进行调查,对李某加强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表示愿意自行处置其名下房产,将变现款项用于偿还欠款。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持续跟进李某还款情况。9月下旬,该房产按照市场合理价格被买受人购买,李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213万余元款项。

保全促执,拒绝履行“拖延症”

2024年8月,永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某保安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保安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欠付的服务费138万余元。

 2022年11月,某保安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保安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物业公司未支付服务费构成违约,因此某保安公司诉至法院。为确保兑现胜诉权益,某保安公司在诉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被申请人某物业公司名下财产。经一审判决,某物业公司应向某保安公司支付尚欠的服务费13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双方均未上诉,该案生效。

申请执行人某保安公司向执行法官反映,因某物业公司未能按约支付安保服务费用,导致其资金短缺,无法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公司经营困难,要求尽快执行到位并提供了诉中保全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线索。承办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开展调解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后,执行法官将前期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司法扣划,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剩余欠款。9月30日,该案已全部执行到位。

护企安商,解难纾困稳经营

2024年9月,永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某科技公司与某矿泉水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科技公司要求矿泉水公司支付货款13.5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某矿泉水公司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查询,及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并传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庭接受调查。经了解,被执行人因经营资金未回笼导致周转困难,未及时履行本案法律义务。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金额不大,且被执行人现仍在经营,为了促进本案债务履行,保障涉执企业的长远发展,永泰法院就案件履行标的和履行金额,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经调解,被执行人向法院书面承诺履行期限,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暂不对被执行人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9月30日,被执行人按期将本案款项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永泰法院将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打通企业因案受到负面影响的堵点,畅通涉企案件的绿色通道,推进辖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审慎规范适用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促进案件优先达成执行和解,通过信用修复形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杨筑梦